法律背景与决议发布时间线
该决议明确了阿联酋增值税法(即2017年第8号联邦法令)第54条(重复项)的实施细则。该条款由2025年第16号联邦法令增设,并已于2026年1月1日生效。该法条授权税务机关在发现交易涉及逃税行为时,有权拒绝买方抵扣进项税额,即使买方并未直接参与违法活动也是如此。
如果企业未按照第13号决议的要求开展尽职调查,法律将直接推定买方“应当知晓逃税行为的存在”,进而导致该笔交易的进项税额抵扣权被永久剥夺。
相关报告显示,联邦税务局董事会于2026年6月23日举行的第45次会议上批准了该决议。安永(EY)、致同(Grant Thornton)、立信(BDO)及Habib Al Mulla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称签署发布日期为2026年7月22日,而普华永道(PwC)则指出发布日期为2026年8月22日。该决议于2026年8月20日在税务局门户网站正式公布,所有机构报告均确认其最终生效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尽职调查的交易金额门槛
监管要求的调查深度根据交易金额划分为三个梯度:
| 金额门槛(阿联酋迪拉姆) | 适用情形 | 法定义务 |
|---|---|---|
| 低于 10,000 | 小额交易豁免 | 单笔交易(不含税)可免于履行供应商尽职调查程序 |
| 超过 100,000 | 累计豁免上限 | 与同一供应商在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交易额超出该限额时,小额豁免自动失效 |
| 超过 375,000 | 强化与高级审查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交易额超出该限额时,必须执行强化尽职调查 |
企业合规操作指引与具体要求
阿联酋境内企业在引入新供应商时必须立即启动核查流程,并在业务合作期间至少每12个月更新一次。具体合规要求涵盖以下三个核心方面:
1. 供应商身份评估(第3条)
- 个人独资及个体供应商:获取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阿联酋身份证),并在首次交易前安排面对面或视频会议。
- 法人与企业供应商:在官方数据库中核对企业登记信息,获取营业执照副本,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并通过电子手段或实地探访确认其实际经营场所的存在。
- 风险指标筛查:若供应商在过去12个月内变更经营地址或核心管理人员超过2次,或交易规模与企业体量明显不符,需留存书面合理解释。
- 强化调查(适用于累计超375,000迪拉姆):获取由阿联酋境内银行出具的无条件银行账户证明信,并在公开渠道及媒体上检索是否存在涉嫌逃税的负面信息。
2. 交易及货物真实性核验(第4条)
- 商业合理性:留存商业逻辑记录,说明开展该交易的理由以及选择该特定供应商的必要性。
- 支付结算链条:通过电子支付或银行渠道转账;任何现金支付、向第三方付款或跨境转入境外账户均须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文件。
- 市场公允定价:比对支付价格,确保交易价格符合公允的市场基准利率和行业惯例。
- 经营范围相符:确保所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完全属于供应商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 货源与所有权:核实并追踪所供应货物的合法来源和所有权凭证。
3. 企业内部合规制度(第5条)
企业必须制定书面的供应商尽职调查内部政策。该制度文件应明确指定负责执行、审核和监督核查流程的具体人员,并清晰界定其审批权限和法定职责。
执行框架中的待明确事项
目前法规文本尚未对供应商地址的“电子核实”或“实地探访”给出详细的实操标准,亦未明确与自然人开展“视频会议”的存档记录规范。在税务局出台进一步的官方实施指南之前,企业应当在自身的内部风控政策中自行界定并落实这些合规标准。
联邦税务局2026年第13号决议自何时起生效?
该决议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此后产生的所有符合条件的采购交易均须按照新规执行供应商尽职调查。
哪些交易可以免于履行供应商尽职调查?
单笔金额低于10,000迪拉姆(不含税)的交易可享受豁免,前提是该供应商在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0迪拉姆。
企业如果未留存供应商尽职调查记录会面临什么后果?
一旦供应链环节被查出逃税行为,未按规定进行审查将被直接推定为“应当知晓”,税务局有权永久取消该笔交易的进项增值税抵扣资格。
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或财务建议。相关规定会变动——做决定之前,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专业人士。



